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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8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甘肃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明确消除县级建设空白时间点
李琛奇

本报讯 记者李琛奇、通讯员陶锐报道:日前,甘肃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消除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空白的时间节点,突出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专业攻坚力量的建设。

《意见》要求,今年底前,27个未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县(市、区)必须全部组建县级应急救援大队;建设平凉、张掖、定西等6市州消防特勤队(站),其余8市州要依托已成立的公安消防特勤队伍组建相应的专业救援队;兰州市依托公安消防支队组建灾害事故重型搜救队,其他市州依托本地公安消防支队组建灾害事故轻型搜救队。

根据《意见》,甘肃各市州将建立完善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强化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建设。从今年起,甘肃将逐步加大对综合性应急救援车辆、器材等装备的投入力度,按照标准配备各类器材装备,力争到“十二五”末,所有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消防员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备份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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