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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8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6万支狂犬疫苗全是假货
本报记者 李万祥

近日,江苏、安徽、浙江、上海等地公安机关协同作战,成功破获一起制售假狂犬疫苗案,摧毁了一个跨省市、跨地区的假疫苗制售犯罪网络,彻查捣毁制售假药窝点9处,收缴假人用狂犬疫苗共计1.9万余支,蒋某明、黄某芬等17名主犯全部落网,涉案价值600余万元。

2011年8月2日,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公安局接到丰县药监局移交线索称:丰县顺河镇某药店销售的6支“万信牌人用狂犬疫苗”,经鉴定为假药。

经侦查,办案民警将丰县的上线人员康某某抓获。经审查,康某某交代该药品是从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一个叫李某的男子手中购买的。5月25日,民警在滁州将涉嫌生产、销售假人用狂犬疫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根据李某交代的情况,6月3日,专案组在蚌埠汽车站将生产销售假人用狂犬疫苗的犯罪嫌疑人蒋某明抓获。同一天,专案组另一小组在阜阳市太和县将生产包装物的李某抓获。在7月25日全国打击假药犯罪统一行动中,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公安机关同步收网,将为蒋某明等人制造假药包装物、原料生产窝点全部捣毁,案件相关人员悉数落网。

经审查,蒋某明交代自2010年以来,伙同黄某芬及李某从安徽凤阳、江苏南通、浙江温州等地购买压盖机、瓶子、打码机、包装物、封条、不干胶、说明书等,在凤阳县蒋某某的地下室大量生产标示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假人用狂犬疫苗1.6万盒(每盒5支),然后以电话推销的方式,通过汽车客运带货、货到汇款等手段销售到安徽、江苏、上海等地。同时,专案组还对蒋某某的住处进行搜查,在卧室及地下室内搜查出大量假人用狂犬疫苗成品及部分假禽流感疫苗。

制售假人用狂犬疫苗对社会和人民生命安全危害极大。狂犬病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传染病。人若被带有狂犬病毒的动物抓伤、咬伤,应当在24小时之内注射狂犬疫苗,否则一旦感染发作,病死率几乎是100%。

据犯罪嫌疑人蒋某明讲,他们生产的假人用狂犬疫苗全部由生理盐水直接灌装而成,毫无预防、治疗狂犬病的功效。患者使用假狂犬疫苗后,将贻误最佳治疗时机,轻者延误治疗,重者将危及生命安全。

蒋某明等人生产假人用狂犬疫苗,设备简单,操作容易,生产成本每盒仅1.5元,经过不法渠道销售,售价可达上百元。然后下线再低价卖给注射者,所获利润乃是成本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据悉,公安机关所查获的下线大多为乡村医疗卫生室或私人药店,地点分散,且购买量少,从而远离了工商、药监卫生部门的监管视线,日常监管、查处难度较大,不容易发觉。公安机关提醒,要按照规定,去防疫部门和疾控中心、乡镇的预防保健站注射狂犬疫苗,千万不能图便宜、图方便,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生命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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