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0日讯 记者王璐从财政部获悉: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经分别与天津、厦门、江西、山东、河南、湖南省(市)人民政府协商,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八期)。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为221亿元。各省(市)额度以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八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时间安排为2012年8月17日招标,8月20日开始发行并计息,8月22日发行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