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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8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因地制宜 抢抓机遇
宁夏云南国有院团改制全面完成
许 凌 周 斌 杨清心

本报讯 宁夏回族自治区和云南省在推动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工作过程中,抓住时机、因地制宜,走出了一条改革与发展相结合的特色道路。目前,两地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工作已全面完成。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工作于2009年启动。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陶丽芳介绍说:实现激活内部潜力,释放创作活力,从依靠“输血”向自我“造血”的转变,出路只有一条,即通过转变机制激发活力,通过拓宽市场寻求发展,通过内联外合实现壮大。

宁夏文艺院团转企改制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实施:第一,制定配套政策推动改革。在人事政策方面,放宽提前退休年限。工龄满20年及以上允许提前退休,退休金由财政全额统发,一次性解决了特殊岗位大龄人员不能继续演出的难题。在社会保障政策方面,全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对转换身份人员连续计算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金,由自治区财政支付经济补偿金,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弥补事企退休待遇差的不足。在经费保障上,继续实施“改革不减经费”政策。对改制单位人员基本支出和离退休费用予以保留,人员工资、各项补贴、基本公用经费不减。

第二,切实解决改制文艺院团困难、推动产业发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助推演艺产业的发展。改制后,政府通过购买文化产品、公益性演出场次补贴、定向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文艺院团的支持力度。自治区一级每年购买公益性演出不低于800场次,提高演出场次补助;实施重奖政策,鼓励文艺精品创作。自治区对获得国际、国内重大文化奖项的文化精品进行重奖,两年来共拿出1164万元对109件获奖作品进行奖励;划拨地转为出让地,作价入股,转增国家资本金。针对文化企业资产少、资本金不足,融资能力差的缺陷,自治区出台相关政策,将文化企业划拨地转为出让地,作价入股,转增国家资本金,增加了文化企业的资本实力,提高了企业的融资能力。

陶丽芳告诉记者,宁夏实施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后,激活了宁夏文化演艺市场,大小院团艺术创作能力不断提升,文化交流日趋活跃,回乡文化艺术品牌彰显独特魅力。

云南省委、省政府按照“转制一批、划转一批、撤销一批、保留一批”的要求,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目前,116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任务已于2012年5月30日提前完成。其中,除中宣部、文化部明确保留事业体制的5家院团外,转制41家、划转58家、撤销12家,全部完成了阶段性改革任务。

云南省抓住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的契机,深化院团内部体制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演艺界的积极性,文艺院团领导、演员及成员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院团运行效率、文化服务水平、市场竞争能力和文艺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云南省滇剧院通过文化事业单位内部3项制度改革,实现机制创新,打造出一支专业、敬业、精业的人才队伍,为滇剧艺术繁荣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在过去一年多时间里,该剧院完成的重点剧目《郑和下西洋》,获得了云南省新剧目展演多个奖项。

昆明市聂耳交响乐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院团内部运作机制,使院团的文化服务水平、市场竞争能力和文艺创新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成功打造出“星期音乐会”、“新春音乐会”、“纪念聂耳诞辰100周年音乐会”等品牌,实现了演出效益和推广宣传高雅艺术的双丰收。

(许 凌 周 斌 杨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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