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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2年8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年国庆假日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
今后每年重大节假日小客车收费公路免费
薛志伟

本报北京8月8日讯 记者薛志伟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已发出通知,从今年国庆节假日起开始免收小客车重大节假日通行费,并要求各地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实施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今后每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及其连休日期间,在收费公路上行驶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将免费通行。交通运输部决定,从今年国庆节假日起开始实施《通知》要求。

交通运输部要求,作为第一个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国庆节假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实施方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监察、纠风等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路网运行监测,确保假日期间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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