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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8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东莞:清费减负优化营商环境
庞彩霞

本报讯 记者庞彩霞报道:8月3日,广东东莞作出决定,自8月1日起正式取消常住人口的治安联防费。自此,继7月1日停止对个体工商户和工商企业征收治安联防费、8月1日落实广东省取消流动人员治安联防费之后,东莞全面取消了治安联防费。

东莞决定,在取消流动人员治安联防费的基础上,结合该市外来人员与常住人口融合越来越密切的实际,一并取消东莞常住人口的治安联防费。按2011年征收治安联防费的征收金额测算,东莞此举将为该市企业和群众减负1.75亿元。

据了解,流动人员治安联防费是广东上世纪90年代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实行的一项收费,东莞自1993年开始收取。其中,常住、暂住人口每人每年缴交30元,每年一次性缴清;工商企业每年1000元或2000元,个体工商户每户每年200元。该项费用主要用于群众治安联防组织及其成员的活动经费和经济报酬,治安联防队员因公致伤、致残或死亡的治疗、生活补助和抚恤支出。

取消治安联防费收费是否会对东莞的治安员待遇和治安治理工作产生影响?东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治安联防费的收取和治安员工资的支出本来是收支两条线,治安员工资由各镇街财政或者村(社区)支出,取消这一费用不会对治安工作带来任何影响。

有关专家认为,东莞此次全面取消治安联防费,对减轻流动人员负担、促进外来人员平等享受政府公共服务,增强外来人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将进一步优化当地的营商环境。

据了解,今年以来,针对经济环境趋紧,企业成本上升的新形势,东莞主动降低或减免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各种规费的征收,在市权限范围内,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除治安联防费外,今年7月1日,东莞结合本地实际减半征收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为企业减负约2亿元。据介绍,今年以来,东莞加大清费减负的力度,取消了9项、减免了45项国家和省涉及东莞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截至目前,全部取消和减免事项共可为企业和群众减负3.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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