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宏观资讯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8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营造健康合理有序产业转移环境
——工信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解析新《产业转移指导目录》
本报记者 黄 鑫

《目录》制定的“四个结合”原则:坚持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与地方发展需求相结合;坚持现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相结合;坚持产业分工与区域合作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公告发布了《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以下简称《目录》),这是工信部首次就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出台综合性的指导文件,着眼于解决产业转移过程中出现的产业承接地之间盲目竞争、产业无序流动、落后生产能力转移等问题,其主要目标和特点是什么?如何贯彻落实?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

记者:《目录》有什么样的重要特点?

朱宏任:《目录》的重要特点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针对不同区域实施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针对国家区域战略确定的东北、东部、中部和西部4大区域,分别明确了发展方向;二是不仅提出产业发展的目录,还按照省(区、市)分行业提出承接发展的重点,具体落实到产业发展承接载体,如产业带或产业园区(集聚区),更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目录》统筹兼顾了国家战略和地区需求、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分工和合作、政府和市场4个方面的关系,进一步体现了其指导性;其可操作性则主要表现在“目录+载体”的形式,既提出承接发展哪些产业,又明确在哪些地区发展,便于贯彻落实。

记者:《目录》制定的原则是什么?

朱宏任:在制定过程中主要把握“四个结合”的原则。一是坚持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与地方发展需求相结合。在工业发展导向上,既体现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区域发展战略提出的原则和方向,又吸纳了各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总体思路。二是坚持现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相结合。其中各地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方向,既基于现有产业基础,又充分考虑了各地在矿产资源、交通区位、物流条件、技术人才、土地成本、环境容量、产业配套能力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三是坚持产业分工与区域合作相结合。既着力突出局部地区产业特色,又从更大的区域统筹谋划局部地区产业发展,注重区域合作,形成产业链,各地的优势能够在产业分工中得到较好发挥。四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着力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尊重企业的主体地位,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使优势产业能够顺利承接发展,不具备发展潜力的行业可以通过市场竞争调整退出,落后产能无法转移流动,形成健康、合理、有序的产业转移环境。

记者:工信部还会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目录》的贯彻落实?

朱宏任:首先,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积极开展政策宣贯工作。要对《目录》进行详细解读,对编制背景、目的和意义、内容等情况进行清晰地解释;对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投资机构、投资者、产业园区管理者等《目录》的主要受众群体,进行针对性地宣传,向其提供充分的信息,使其了解《目录》,用好《目录》。

其次,将在各类产业转移项目对接等活动中推动落实。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搭建产业转移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推动各地开展产业转移项目对接。在对接活动中,要坚持按照目录所指明的产业方向,推进产业有序转移。同时,对各地贯彻推行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根据产业发展趋势和产业转移工作需要,对《目录》进行修订。

最后,积极推进相关政策的协同配合。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要求对区域经济在产业发展、土地供应、财税支持、信贷投放等方面实施分类指导。其中确定各地区不同的产业发展方向,是其他政策跟进的基础和前提。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