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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8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期货公司资管业务试点办法发布

本报讯 证监会日前公布《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并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申请资管业务试点的期货公司应当符合净资本要达到5亿元以上、最近两次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均不低于B类B级等5项条件;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可以投资于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期货公司开展资管业务试点,有利于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改善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提高期货市场定价效率,促进期货市场功能不断发挥;有利于发挥期货公司在衍生品市场领域的专业特长和比较优势,提供以期货对冲和套利为主的资产管理服务,满足投资者的多元化投资需求;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期货公司中介服务能力,引导期货公司为实体经济和各类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 (郑 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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