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璐从财政部获悉:为了做好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水利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研究制定了《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条件有:灌区有效或设计灌溉面积一般为5万亩至30万亩。水源工程条件较好,水量供应有保障,用于农田灌溉的水量不低于70%,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