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雷汉发 刘麟 赖永峰 杜芳 杨学聪 李琛奇 李己平
当前,文化体制改革主要面临两项攻坚任务:国有文艺院团和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截至2011年年底,出版发行、电影电视制作等行业已经实现全行业转企改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也基本完成。两项攻坚任务进展情况,决定着文化体制改革阶段性任务是否能按期完成。目前,全国2200多家国有文艺院团九成已经完成转企改制工作;列入首批转企改制名单的非时政类报刊也已完成转制任务,第二批正在有序推进。全国各地千方百计推动文化体制改革进程,力争按照时间表圆满完成任务。河北、湖南、江西、甘肃、上海、吉林等6省市采取多种措施,已经基本完成文化体制改革阶段性任务。
河北:
结合实际 创新机制
河北省坚持把落实中央要求与本省实际相结合,创新机制,如期完成文化体制改革阶段性任务:
一是领导重视,注重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将文化改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省委八届二次全会研究制定了《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二是创新机制,实施倒逼推进“责任制”。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督查倒逼落实,确保取得扎实效果。
三是完善制定保障,提高政策支持的含金量。特别是制定了改革配套政策,明确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失。
截至目前,河北省169家出版发行单位、223家电影制片及发行放映单位、92家文艺院团、1家新闻网站全部完成转企改制;各设区市县基本完成文、广、新三局合一,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今年5月底,河北省全面完成了第一批44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工作,比较圆满完成了文化体制改革阶段性任务。
湖南:
加强领导 全面推进
湖南省14个市州和122个县市区全面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合并成立文广新局,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90家国有文艺院团,除确定5家保留事业单位外,其余85家转企改制74家、撤销2家、划转9家。128家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全部转企改制。109个有线网络单位全部进入湖南有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委、省政府要求相关部门按期完成中央下达的文化体制改革阶段性任务。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等部门分片包干解决改革中的相关问题。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编办、省财政厅等相关职能部门集中联合办公,开辟绿色通道,解决省直文化单位改革中的难点、重点问题。
湖南还认真开展自查验收,确保各项改革落实到位。5月中旬,明确了验收范围、验收标准、验收办法和验收时间。从6月中旬开始,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的领导带队,对各市州进行督查验收,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江西:
真改实干 优化资源
江西省文化体制改革从今年2月起全面推进,100天时间圆满完成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80家国有文艺院团、47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全部实现转企改制,有线电视形成“全省一张网”,广电系统93个单位“两台合并”、“局台分设”。
江西省委、省政府成立了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在3个多月时间里,省委多次专门召开常委会议,明确要求把文化体制改革办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
江西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财政支持不减少”,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改革的主动担当,体现了对职工利益的最大维护。
围绕建立适应市场的新机制,激发转制企业迸发活力,江西文化体制改革坚持真改实改,明确规定:严格政策规定,严格关键环节,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操作规程;不搞假动作、不做夹生饭、不留后遗症。对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后,江西还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发展的政策措施。
经过体制上的深化和整合,各地各部门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做大做强文化企业。江西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呈现蓬勃生机。
甘肃:
加大投入 明确措施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后,甘肃提出了贯彻落实六中全会意见的“1+6”文件。其中《甘肃省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明确了财政、税收、投融资、工商管理和价格、资产管理和经营、土地扶持、人事、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八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同时,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支持文化体制改革。
截至5月31日,甘肃已全面完成中央确定的各项文化体制改革阶段性任务。出版发行、党报发行机构、电视剧制作机构、重点新闻网站全部完成转企改制。广电网络整合全面完成。承担改革任务的72家国有文艺演出院团,除3家划转、6家撤销外,其余63家全部转制为企业。纳入首批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27种报刊,3种撤销、9种整合、15种转制,共注销事业单位法人13家,核销事业编制90个,首批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革顺利完成,第二批改革方案已正式报批启动。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全部完成文化行政责任主体合并,统一组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组建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上海:
培育骨干 落实政策
上海先后完成了经营性出版单位全部按期完成转企改制、广播电视节目制播分离改革、广电传输网络整合、国有市属和区县属文艺院团体制等多项改革。目前,上海已全面完成阶段性文化体制改革任务。据统计,从2004年至2012年5月,文化体制改革中市属宣传文化系统共撤销事业单位建制54个,核销事业编制7824名。
上海还着力培育了一批国有骨干文化企业。目前,上海在A股和海外市场上市的文化企业已有13家。在四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评选中,上海的文化企业年年榜上有名。
转制后的国有文化企业不断完善内部机制,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以上海电影集团为例,2004年全面完成整体转企改制,2011年,其主营业务收入20.66亿元,为2003年的2.5倍;利润总额1.8亿元,为2003年的86倍。
迄今为止,上海已经受理发布了六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共计75家。据初步统计,仅前四批61家企业减免所得税一项,2009年为2.4亿元,2010年近4.5亿元,2011年达12亿元。
吉林:
完善政策 激发活力
吉林省把改革与发展问题同步研究,改革与发展政策同步制定,改革与发展工作同步推进,努力让改革主体得到激励,让转制单位焕发生机。截至7月末,吉林省国有文艺院团基本完成改革任务,50家首批改革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完成改制任务,56家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全部转企。
吉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一直对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高度重视,省文改领导小组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在全省绩效考评当中将攻坚战任务完成情况和维护稳定情况作为一票否决项目。对资产和土地处置、社会保障、人员安置、财税政策等转制单位干部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明确规定了解决措施和办法。以解决退休人员事企待遇差政策为例,转制单位在全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同时,原财政拨款单位的退休人员,由财政增发补助解决。长春市每年拿出300万元用于政府采购转制院团的文艺作品和文化服务。
全省9365个行政村都建成了农家书屋,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的行政村达到5089个,建成农村文化大院4048个。每年政府采购送戏下乡3000余场。涌现了“吉林歌舞”、“吉林农村题材电视剧”、“吉林动漫”等在全国较有影响的文化现象和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