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今年2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该批复的有效期为2012年1月31日至2012年7月31日。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股价低于2011年4月25日公告的《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底价,且批复的有效期已于7月31日期满,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