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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7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卫生部:制定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
吴佳佳

本报北京7月30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卫生部今天发布《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通知。根据《标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年限为3年,实际培训时间不少于33个月。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培养年限。

《标准》要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以住院医师的身份在国家认定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的各相关临床科室和基层实践基地进行轮转培训。

据了解,全科医生在临床科室轮转培训时,接受临床基本技能训练,同时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总计培训时间为27个月。全科住院医师接受全科医疗服务、预防保健与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管理等技能训练,总计培训时间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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