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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7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厦惠民多欢颜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新合家园棚改项目。

编者按

东北振兴战略实施以来,社会民生明显改善。2011年,东北三省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56万套,新农合参保率达90%以上,新增就业21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降到4.3%以下。

“屋里小半间,头顶能望天,四世同堂住,睡觉肩挨肩。”这是棚户区的写照。

为改变这种状况,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群众,东北地区率先启动棚户区改造,首先从辽宁阜新、抚顺这些资源枯竭型煤矿城市开始,后又扩大到林区棚户区和农村泥草房的改造。截至2011年底,已累计改造城市棚户区1.3亿平方米,惠及650万住房困难群众。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辽宁省始终把“住得进、住得稳、住得好”作为重点。2005年,辽宁开始大规模棚户区改造,到2009年基本完成了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的改造。2011年,国家下达辽宁保障性住房任务33.79万套,辽宁实际完成37.1万套。棚改以来,辽宁省累计筹措投入资金730亿元,改造棚户区2910万平方米,建设回迁楼4400余万平方米,全省76万户211万棚户区居民住上新房。

吉林省从2006年起开始实施棚户区改造,2007年扩大到全省41个县市,2009年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692.94万平方米,总投资达到103.94亿元。吉林省还探索总结出“拆一还一,不找差价,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收取成本价,对低保户免费赠送”的拆迁政策,加快了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进度,切实解决了拆迁工作中的诸多难题。

黑龙江省积极推进棚户区和泥草房改造和廉租房建设,对扩内需、保增长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以泥草房改造为例,2009年,黑龙江省完成改造建设1878万平方米,共消耗水泥200余万吨、钢材13.3万吨、砂石1360万立方米、玻璃1390万平方米、红砖近50亿块,直接拉动上游产业投资近100亿元,刺激下游家电、装修、劳务等消费5亿多元。

棚户区改造成为东北三省民生工作的一大亮点。近10年来,东北地区全面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顺利。2011年,中央下达东北三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216.04亿元,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56万套,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118.9万套目标任务。哈尔滨、长春、大连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进展顺利。城市集中供热设施改造加快推进,中央投资支持集中供热设施项目43个,启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6955万平方米。

二是社会保障工作全面推进。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东北四省区就业专项资金103.39亿元,加强重点人群就业、公共就业服务、高技能人才培养,其中东北三省实现新增就业21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中央财政共下达东北四省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518.06亿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9.5亿元,实现城镇职工医保参保3375万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2580万人,新农合参保率达90%以上,工伤保险扩面工作稳步推进,参保人数超过1800万人;继续加强社会救助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城乡低保补助资金129.8亿元,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7.8亿元。

三是教育事业加快发展。东北地区积极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相关工程建设规模近17万平方米;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累计竣工面积2456万平方米。

“十二五”时期,东北地区将全面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新建保障性住房310万套。东北各省区将建立健全覆盖全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使东北地区振兴成果更好惠及各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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