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港澳台经济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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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2年7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粤港签订经贸合作协议
记者庞彩霞

本报讯 记者庞彩霞报道:广东省外经贸厅与香港中华总商会近日在广州签署加强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进一步加强粤港经贸合作,促进《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项下粤港两地服务贸易自由化,共同推进两地经贸合作与交流。

根据合作协议,粤港双方将建立联络与磋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高层互访,成为香港工商企业与服务业界反映情况的交流平台。双方将共同推进粤港两地服务贸易自由化先行先试,充分发挥珠海横琴、深圳前海和广州南沙三大功能区的作用,推动其成为落实CEPA先行先试的重要载体,香港中华总商会推动会员企业及香港工商界就现代服务业项目提出合作与投资意向,广东省外经贸厅对项目进入三大功能区进行牵线搭桥,逐步推进香港现代服务业进入三大功能区及各地市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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