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因此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备受关注的话题。比如说,有人认为自己收入“被增长”了,有人觉得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平均收入太低,还有的人抱怨收入增长太慢,总赶不上GDP的增长速度和物价增长速度。我国的居民收入近些年来究竟有何变化?我们又该如何看待自己的收入水平呢?
首先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10年来,我国的城乡居民收入一直保持着快速增长的态势。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34元;到200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迅速增加到628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253元;新世纪以来,居民收入更是进入了腾飞阶段,到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举突破2万元大关,达到2181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也达到6977元。
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离不开我国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近10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处在适度较快增长区间,为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向全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也为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持续的经济增长还促进了中央和地方财政实力的大幅增强,不断增加的财政转移支付增加了城乡居民的转移性收入,进一步提高了居民收入水平。更为重要的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生,尤其重视居民收入的增长,连续出台了许多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既增加了广大居民收入,又极大地减轻了居民负担,一增一减都促进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
不过,很多时候大家对收入的感受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往往会不大一致。其直接原因,首先是很多人对统计指标了解不够。
一方面,统计指标总体与个体之间存在差异。由于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一定地域全体常住居民的收入平均值,与某个特定个体的收入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总体和个体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与收入有关的事件不是等概率地发生在每个个体成员的身上,每个个体的收入水平也不是同步变化。对于每个人来说,一年里有的收入增加了、有的收入降低了,有的增加多、有的增加少,当在全部居民基础上计算出来的平均收入增加的时候,反映在统计数字上就是居民人均收入增加了,但收入降低的人会觉得统计数字错了,收入增加少的人会说统计数字夸大了。
另一方面,高收入家庭“贡献”大也是大家感觉不一致的一个客观原因。从统计指标来看,城乡居民人均收入都是统计学上的平均数,其优点是利用了所有数据的特征,但它的不足之处是容易受到极端数据的影响。在收入调查样本户中,包含高中低各类收入层次的家庭,各居民家庭之间收入水平不可能完全平均,总是存在一定收入差距,通常来说,会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收入分布格局。由于高收入家庭对平均数的贡献相对较大,而低收入家庭对平均数的贡献较小,一般会导致有60%以上家庭的收入水平低于这个平均数。因此,从整体来看,大多数人会感觉公布的平均收入偏高,这是由收入分布的特性所决定的。
为了使居民收入数据更具有代表性,国家统计局从2012年起开始公布城乡居民收入的中位数。中位数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收入。中位数受极端值的影响较小,更能代表城乡居民的中等收入水平。
如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19118元,二者相差2692元,中位数更接近大多数人的感受,有利于减少居民对统计数字的不认同。
实际上,“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对数字的不认同只是一种表象,广大居民不认同或者说不愿意接受的,其实是数字背后巨大的收入差距。改革开放以来甚至进入新世纪以来,一度不断扩大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贫富之间的收入差距,才是居民感受和统计数字不一致的根本原因。
我们要看到的是,党中央、国务院很早就认识到了收入差距扩大的严重性,不断推进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分配原则已经从改革开放之初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变为十六大以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同时,也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些缩小不同领域收入差距的具体政策措施。
为了缩小地区差距,中央先后出台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使这些地区的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也缩小了和东部地区的收入差距,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收入比值从2005年的152.3:100.3:100:99.4变为2010年的147.2:101.1:100:100.9。
为了缩小城乡收入差距,2004年以来,中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一方面做好“减法”,2006年取消农业税,千方百计减少农民负担;另一方面做好“加法”,实施并加大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等财政补贴力度,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同时还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并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在一系列政策措施作用下,从2007年以来,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开始超过城镇,城乡居民收入比也从2007年的3.33:1缩小到2010年的3.23:1,2011年进一步下降到3.13:1。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实际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增长12.4%,全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望继续缩小。
在缩小贫富差距和行业差距方面,“限高”、“拔低”、“扩中”三管齐下,既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规范垄断收益分配,控制高收入者收入;又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离退休金标准等,提高保障水平和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同时还提高居民个人所得税征收的起征点,提高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计税起征点并减免所得税,同时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逐步显效,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城镇居民中,2010年低、较低、中、较高和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2005年增长89.3%、89.3%、87.4%、84.0%和79.7%,中低收入组的收入增长速度快于高收入组,不同收入组间的收入差距呈现缩小趋势。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为此,“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近年来,在中央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作用下,农民收入增幅已经持续超过GDP增速。今年上半年,我国GDP同比增长7.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同比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同比增长12.4%,城乡居民收入增幅首次双双超过GDP增速。
不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道世界性难题,不可能以简单化、短期化的方式完成。我国新一轮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已经酝酿了较长时间,今年被温家宝总理描述为政府要做的“几件困难的事情”中的第一件。这预示着,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差距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大幕年内终将正式拉开。随着国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城乡居民有望迎来收入快速增长的新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