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自主创新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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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7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③ 台湾铼宝公司的秘籍:
专利诉讼

台湾铼宝科技公司2005年3月启动对台湾悠景科技公司的侵权诉讼,铼宝公司主张悠景公司涉嫌侵犯其“电激发光显示装置”与“电激发光显示装置及其封装方法”两件专利权,向法院提出资产扣押申请。

铼宝公司早于悠景公司获得柯达公司“电激发光显示装置”相关专利的授权,因此,在专利引进和发展方面从时间和完善程度上,铼宝公司要略优于悠景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OLED的市场份额,获取更多的利润,铼宝公司在开展专利拓展研发的同时,利用自身在专利分布上的优势,对与自己实力相当的竞争对手开展市场调查,以专利诉讼为手段,打压竞争对手。悠景公司成为其专利诉讼对象。

悠景公司的应对策略是,当铼宝公司告其侵权时,悠景公司反过来提出铼宝公司所主张的专利权是无效的。同时,也积极与柯达公司谈判以谋求获得对柯达公司的专利获得许可使用。

专家点评:专利诉讼是专利权人运用专利权与主要市场对手进行竞争的有效方式,专利诉讼是竞争主体对抗方式的重要体现。这一案例中,在专利运用策略方面,悠景公司处于相对被动的局面。因为在专利权无效过程中,需要时间搜集证据,而且无效宣告程序本身还需要时间。其间铼宝公司已经申请法院将侵权产品进行专利侵权鉴定,同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这些都会事实上影响悠景公司对于扩大生产和市场占有的具体投入,从战略上来说,已经处于不利境地。

(杜 若 王程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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