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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7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齐 慧

近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利用价格杠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促进民间资本在资源能源领域投资发展。

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当属电力竞价上网的规定。《意见》提出,将选择部分电力供需较为宽松的地区,开展竞价上网试点。这是我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电力市场化进程迈出的重要一步。

众所周知,电力与百姓生活生产息息相关,属于特殊商品,带有极强的公用事业性。电价一旦波动,物价将产生巨大的连锁反应,从而引发一系列经济的、社会的负面效应。因此,长期以来,各级政府部门对于电价问题都会慎重考量,严格控制电价上涨,也就出现了我们常说的“计划电”。

客观地看,“计划电”对于保障百姓日常生活起到过重要作用,对于平抑物价控制通胀也产生过很好效果。但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计划电”的弊端已日益显露。

首先就是近几年“电荒”的频频出现。“电荒”的出现并不是因为发电装机容量不足,而是煤电上下游对接出现了问题。作为电力生产的原料,煤炭价格已经与市场接轨,近年来涨幅惊人,而电力上网价格则受到严格控制,发电企业对于电网没有议价权,“市场煤”遇到了“计划电”,意味着发电企业要买贵煤发便宜电,经营面临亏损,因而发电意愿不强,供求矛盾越积越重,从而导致“电荒”出现。

另一方面,电力价格人为低廉,使高耗能产业趁机过度发展,增长有限的电力被大量浪费使用,不利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从国家能源局每月公布的用电量可以看出,每年的用电高峰时期,都是两高行业拉动用电量大幅增长,这也是“计划电”的负面影响之一。

实践证明,“计划电”已经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国家提出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化进程。国家发改委此次出台的电力竞价上网择地试点,就是对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作出的有益尝试,希望通过竞价来使电力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市场化,逐步理顺电和煤、电和网之间的关系,保障用电安全。

《意见》同时还提出,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体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具备一定规模的非高耗能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与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试点,交易电量、交易价格由双方自愿协商确定,增加电力用户选择权。这也是增加发电灵活性,鼓励电力交易市场化的重要尝试。通过用电企业与发电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发电市场和终端用户紧密连接,使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实现市场联动,让电力用户明确感受到发电市场乃至煤炭市场的价格波动变化,从而使价格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及资源的稀缺程度。

这些举措,将为我国电力生产和消费带来重要影响。一方面,通过价格杠杆,让高耗能产业少用电、用电贵,从而推动节能减排。另一方面,电力竞价上网对于低成本发电企业非常有利,这样就能促使发电企业自身加快结构调整,提高发电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从而让发电成本较低的水电等清洁能源获得更大的发展机遇。

因此,无论是发电企业、用电企业,还是电网公司,各方都应大力配合,努力探索,抓住此次试点的机遇,积极探索电价形成机制改革,为今后在全国推行电力竞价上网作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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