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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7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信部等部门:强化节能产品推广信息监管
黄鑫

本报北京7月16日讯 记者黄鑫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今天公布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监管实施方案》提出,将重点围绕生产、流通和消费者3个环节,对节能产品推广信息进行监管核查,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方案》由工信部、财政部、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根据《方案》,在生产环节,将对推广节能产品的全部生产企业进行监管,重点核查生产企业推广产品的期初库存、当期生产和出货等有关情况。在流通环节,将对推广节能产品的销售企业进行监管,重点核查销售企业推广产品的期初库存、当期出货和销售等有关情况;对其他销售商推广销售节能产品信息进行抽样核查,抽取比例为年度推广数量的20%左右。在消费者环节,重点核查节能产品消费者信息真实性,采取抽样核查方式。《方案》同时指出,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将依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通报批评、追缴补贴资金并加倍处罚等措施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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