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2日讯 记者崔文苑报道:财政部今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文化企业注册资本变动行为的通知》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需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通知要求,包括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注册资本变动行为应报财政部审批同意;企业拟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时,应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当出席或者列席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等相关的会议;企业申请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时,需按要求报送申请文件、内部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