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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7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内蒙古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同时向特殊群体倾斜调整
记者韩秉志

本报呼和浩特7月12日电 记者韩秉志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内蒙古自治区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50元,调整范围为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按照普遍调整标准,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0元,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

同时,内蒙古还向特殊群体倾斜调整。截至2011年12月31日年龄在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年龄达到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中,拥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80元,拥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年龄在70周岁以上并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同时按照上述倾斜调整规定累加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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