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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7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五部门联合开展短信群发设备专项整治
记者陈郁

本报北京7月11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国家工商总局会同工信部、公安部、税务总局和质检总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联合开展短信群发设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在全国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短信群发设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短信群发设备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组织执法力量,对电子产品市场、通信产品市场、手机卡销售市场及周边流动商贩等经营场所进行重点清查,查处无照经营、销售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商品,以及销售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短信群发设备行为。对有关部门认定为非法生产、销售短信群发设备的企业和个人发布的违法广告,要依法查处;对非法制作、销售群发短信软件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一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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