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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7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数字时代版权经济三大考验
本报记者 乔申颖
一名小朋友在第四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上体验动画点播。
第四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作为“201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的配套活动,通过举办版权主题展览、文化演出与论坛、主题活动等方式,针对版权保护与版权贸易进行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的交流,让世界了解中国版权产业的发展,让中国版权企业走向世界,并以此提升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
右图:第四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上的江苏昆山展厅,昆山是第一个县级市获批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 乔申颖摄
左图:第四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现场举办的国际影视音乐版权论坛。
乔申颖摄

今年以来,“版权经济”一词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4月初,《著作权法》修订草案第一稿公布,至5月底收集到1000多份意见。随后,有关部门根据公众意见进行大量修订,更加强调对权利人的尊重和保护。7月初,草案第二稿公布并继续向公众征求意见。

与此相呼应,6月下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在京召开。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首次承办涉及知识产权的外交会议,反映出我国版权保护工作方面的努力得到广泛肯定。而作为外交会议的配套活动之一,国家版权局发布了2007年至2009年中国版权相关产业经济贡献调研成果。

各方信息显示,伴随着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版权业进入加速成长阶段,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日益明显。而与此同时,随着数字时代对版权业的影响不断深化,如何改变自身、适应时代已成为全球版权经济面临的共同考验。

版权亟待保护

对著作权人来说,数字时代让人又爱又怕。没有哪一个时代可以像今天这样让你在全球范围内一夜成名;同样,也没有哪一个时代可以像今天这样让你面对数不清的侵权者。国际唱片业协会执行总裁弗朗西斯·莫尔表达了相似的观点,一方面销售渠道越来越多元,市场和影响力不断扩大,“音乐消费者们可以在全世界范围内下载500多种数字产品,网络商店、订购服务、流媒体等等都可以提供无线下载,不是像过去那样买CD才能听音乐”。另一方面,不断扩大的市场存在致命的隐患。“非法网站不为艺术家支付版权费,他们的存在对合法网络服务提供商非常不公平。必须认识到盗版对我们提出的挑战,我们需要得到广大中间商和服务方、支付方、广告提供商的合作,还需要有一套全方位的解决方案,通过新的业务模式及立法等手段,真正把问题解决。”

正如弗朗西斯·莫尔所说,数字时代的版权保护因其分散性和隐蔽性,更需要系统方法和协作联盟。在全球范围内如此,在一国之内也是一样。幸运的是,经过几年摸索,我国版权保护大环境不断改善,已经有一些地方做出了有益探索。

在第四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上,江苏省昆山市展台的一行宣传语特别醒目:全国第一个被批准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的县级市。昆山版权局版权管理科副科长李星告诉记者,县级版权局是版权机构最基层的单元,人力有限、工作庞杂,刚开始感觉压力和困难很大。但真正做起来,发现并不像想象中那么难,问题主要出在沟通不良上。“开始我们都是一家家打电话讲政策,闹了不少误会。有的企业不相信有扶持资金这种好事,认为是欺诈电话!”后来,他们一方面结合地方阶段性工作重点,一方面与兄弟部门和相关组织联合,通过上门培训、组织座谈等方法,一步步打开了工作局面。李星说,昆山这些年经济发展势头不错,很多企业完全有能力购买正版软件。近几年国家加大版权保护力度,企业也意识到使用盗版软件隐藏的商业风险。这个时候政府适时推一把,企业大都会踊跃参加。不久前,他们把版权方和使用方约到一起沟通需求,并通过团购争取了优惠价格,受到双方欢迎。如今,昆山建筑设计、旅游、餐饮等行业及政府软件均实现了正版化。2011年,相关企业购买正版软件投入1280万元,政府奖励补贴等投入仅为90万元。李星认为,这充分说明,大力推进正版化工作的时机已经成熟。

昆山的实践是全国版权工作的缩影。随着发展版权业的重要性成为共识,以及监管体系日益完善,近年来尊重版权的意识不断强化,违规成本也越来越高。有业内人士指出,数字时代的版权保护说到底是“人”的问题。从技术层面讲,完全有办法采用加密等措施严格保护,但技术还要有人愿意使用。法律也是一样,数字技术的大众化使法律追究面临重重困难。因此,要想彻底解决这一困境,除了提高违规成本、加强市场监管,最根本的是要形成消费者与生产者的良性循环:消费者买得起,生产者能赚钱。

产品赢利困难

正如业内人士所说,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利益应当达到均衡,只有这样,版权经济才能健康发展。反之,无论哪一方占绝对优势地位,双方的利益都将最终受损。而这一点,也是数字时代版权业面临的另一个考验。

今天,抱怨数字产品太贵买不起的人和抱怨盗版使产品赢利困难的企业一样多。更多情况下,企业策略性地让利甚至提供一部分免费产品给消费者,以期在未来收回投资。无论如何,全球范围内能够收获数字产品丰厚回报的始终是少数,相当多企业还在苦苦支撑中等待赢利平衡点的到来。

除了盗版问题,还有不少其他重要因素影响数字产品及时赢利。例如前期投入高问题。版权业的特点是一经形成可以反复使用,甚至有人认为是一本万利。但高回报的前提是高投入,版权形成之前的研发、创意过程总是充满艰辛,只有能够撑过这一阶段的企业才能存活。这一规律本身无可改变,但认识和善用这一规律,却可以提高成功率,让更多有潜力的企业等到收获期。

从政府来说,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介绍说,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相对应,版权保护、版权业发展也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近年来,随着版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进展,我国版权业也得到长足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娱乐、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产业发展迅猛,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对企业来说,可供尝试的路径也越来越多。为摊薄风险,“打包”和“联盟”已经成为版权业的流行做法。经常上网的人已经注意到,知名网络文学网站和淘宝商城、一号店等相互融入广告的情形越来越普遍,视频网站抱团取暖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

并非只有国内这样,这种情况国外也很常见。开发游戏“愤怒的小鸟”的公司规模并不大,如果不是借助苹果iPad这个强有力的平台,很难想象赢得如此高的声誉和商业回报。

在第四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上,韩国和日本的展台比邻而居,而且不约而同地使用了“流行”一词来总括他们的产品。韩国打出的是K-POP,日本则是J-POP。展示的产品从动漫游戏到影视作品、个性饰物等一应俱全。

这些现象背后,隐藏着一个共通的道理。任何一个时代,主力消费者都是年轻人,而这一代年轻人又具有鲜明的消费偏好。当面对同一个消费群体时,打包推广以争取更大的影响和更小的投入,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选择。至少在版权业赢利模式更加清晰、发展环境更加完善之前,朝这一方向努力仍是现实需要。

消费需求复杂

关于数字时代对世界的影响,目前仍然难以估量。但有一个观点得到了较大范围的认同:技术层面的影响已经可以被认识,而人文社会层面的影响仍在持续深化中。以消费心理为例,已经有几个特点显现出来,但如何应对还需要更多探索与磨合。

海量信息、个性服务、便捷渠道、互动方式,这4点被认为是今天的文化消费者区别于以往最主要的特征。这些特征已经对版权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

例如,数字出版中定制业务的出现就是由此产生的。但是,消费者需要的不仅是个性化服务,同时要有一个海量信息的资源库。如何与数量众多的版权方建立联系,再从中取出消费者需要的部分,同时使消费者认为物有所值、版权方认为报酬合理?正因为需要无数前提条件,这一“看上去很美”的新领域至今仍很大程度上停留在理论层面。

需求是任何一个行业发展的基石。对于版权经济来说,数字时代需求变化的影响更为强大。版权消费以文化消费为主,更多涉及精神层面,相对于传统制造业等行业,消费者更加注重心理感受和精神需求是否得到满足。同时,因为属于非刚性消费,“宁缺勿滥”的情况更容易发生。这也是今天很多专家所说的“结构性供给不足”。

显然,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因为消费者常常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企业只能从潮流的微妙变化中去感受和把握。反应灵敏、完全击中消费者需求的创意也因此弥足珍贵:你需要紧紧把握时代走向,而且要领先一步。落后一步就会从原创变成跟风,而领先太远又会因为时机不成熟而面临更大的困难。“家庭游戏”概念的推广是一个反面的例子,相关设备和软件经过几年的推广仍处在不冷不热的状态。反观国外,以“WII”为代表的产品早已大卖热卖。“网络文学”是一个成功的例子,以盛大文学为代表的企业,成功地把海量写手整合起来。不久前,盛大文学推出全版权频道,表明以网络文学故事为基础的出版、影视剧本等系列相关领域已经得到了充分发展,到了进一步升级整合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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