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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7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郑商所修改三大农产品期货合约
刘溟

本报北京7月10日讯 记者刘溟报道: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今日宣布,菜油、早籼稻、强麦期货合约的修改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相关业务细则已经郑商所理事会审议通过。菜油、早籼稻、强麦新合约自2013年7月合约开始实行,即自OI307、RI307和WH307合约开始,执行新的菜油、早籼稻、强麦期货合约和新修改的业务细则。

修改后,菜油期货合约交易代码由RO改为OI,早籼稻期货合约交易代码由ER改为RI,强麦期货合约交易代码由WS改为WH。

修改后的菜油合约质量标准由交易所标准改为国家质量标准,菜油交割标准也由交易所标准改为国家质量标准,但菜油交割标准增加了一条“其过氧化值不得超过5.5mmol/kg”的规定。

对此,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2007年郑商所上市菜油期货交易之前,在进行菜油期货合约设计调研中发现,按照国标检验过氧化值指标误差较大,投资者难以接受,因此,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郑商所制定了《菜油期货交割质量标准——所标》。与菜油国家质量标准相比,除过氧化值出库指标和检验方法外,所标与国标的其他内容完全相同。由于所标每隔3年必须向河南省技术监督局进行报备,报备后标准号将发生改变,此时必须通过修改合约的方式进行变更,给菜油期货交易参与者带来一定的困惑。

经过近几年菜油期货交易的实践,大多数投资者对现货市场上过氧化值出库指标和检验方法已经完全理解和接受,同时,郑商所已在《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中规定了比国标更加严格的过氧化值出库指标(国标规定为不超过6.0mmol/kg,交割细则规定为不超过5.5mmol/kg),如此一来,菜油期货交割品的规定与国家质量标准完全一致,可以使用国家标准作为菜油出入库质量监管的依据。

菜油期货交割执行标准之所以由所标改为国标,是因为目前所标与国标内容除了过氧化值出库指标和检验方法之外,其他完全相同。过氧化值出库指标可以在细则里规定,检验方法目前市场基本按照国标操作,故所标规定的检验方法可以废止。

国标规定四级菜油过氧化值不超过6.0mmol/kg,原所标规定为5.5mmol/kg,现在除过氧化值之外的其余标准都采用了国家标准。为了保持规则的连贯性,不对市场造成影响,在细则里把所标过氧化值出库标准列明。

修改后的早籼稻期货涨跌停板幅度由±3%扩大至±4%,早籼稻质量标准由“国标-1999年版”改为“国标-2009年版”,早籼稻期货交割杂质指标由1.5%放宽到2.0%,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中删掉了“到期注销的上生产年度产早籼稻标准仓单,经检验符合交割有关规定的,可以重新申请注册。到期注销的非上生产年度产早籼稻标准仓单,不允许注册”。

对此,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扩大早籼稻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后,可以减少出现停板的次数,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促进早籼稻期货市场的稳定运行。另外,调整后,早籼稻期货涨跌停板幅度与郑商所其他所有品种保持一致。

1999年版早籼稻国标已于2009年完成修改并公布实施,早籼稻期货上市时新国标还没有颁布,但交割细则已将2009年版标准的内容引入。因此,本次采用2009年新标准后,《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的相应条款也一并修改。

早籼稻期货交割杂质指标应由目前的1.5%放宽到2.0%,既能降低交割成本、提高交割效率,又不影响安全储粮,对各种性质的储备粮入市接货也没有大的影响。因此,从贴近现货、降低交割成本角度考虑,拟将早籼稻杂质由1.5%放宽到2.0%,扣量方法借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同时考虑延续交割细则原有的扣量方法,以减少对市场的影响。另外,强麦期货合约交易单位由50吨降为20吨,并调整了因此带来的持仓限制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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