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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7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政部将代发地方债239亿元 票面年利率为2.75%
崔文苑

本报北京7月9日讯 记者崔文苑报道:财政部今日发布公告称,将根据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代理发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三期)。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面值为239亿元,其中北京、山西、黑龙江、江苏、福建、宁夏、青海省(区、市)额度分别为34亿元、33亿元、41亿元、55亿元、30亿元、16亿元、30亿元。各省(区、市)额度以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三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期限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75%,2012年7月10日开始发行并计息,7月12日发行结束,7月16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据了解,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7月10日,2015年7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事宜由财政部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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