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底,上海已累计批准设立外资投资性公司253家,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380家。
本报上海7月9日电 记者沈则瑾报道: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今天向第二十二批40家新设立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颁发了证书。截至6月底,上海已累计批准设立外资投资性公司253家,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380家,设立研发中心348家。
鼓励和支持跨国企业设立地区总部,是上海积极利用外资、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之一。去年底,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修订后的《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对地区总部提升能级和拓展功能的鼓励与支持。同时,上海市商务委在全市开展并联审批和格式化审批试点工作,以及对上海外资网上办事系统进行升级和完善等,都为外商投资企业在沪办事提供了便利。
记者从颁证仪式上获悉,目前,上海已推出新政策,主要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集聚实体业务,拓展功能,提升能级。例如,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将在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人员办理长期居留、居住证等方面进一步提供便利;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将积极探索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资金运作的新举措;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为总部企业办理报关报检业务提供便利化支持。
另据了解,今年以来,上海利用外资继续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利用外资质量进一步提升。1至6月,上海共新批外资项目1681个;合同外资金额112.63亿美元,同比增长15.8%;实际利用外资73.74亿美元,同比增长22.6%。上海总部经济发展呈现良好势头,1至6月共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2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