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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7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大退市力度 建立配套机制
上证所修订股票上市规则
记者李会

本报北京7月7日讯 记者李会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天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修订)》,对上证所现行的退市制度和停复牌制度作出重大修改。新《上市规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据介绍,新《上市规则》对退市制度的修订思路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加大退市力度,增加退市指标,引入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和市场交易等退市指标;严格恢复上市要求,从多方面涵盖上市公司不适合继续上市的具体情形;简化退市程序,细化退市各相关环节的衔接安排和具体期限,避免相关各方利用退市程序的模糊性延缓和拖延退市。二是建立退市配套机制,设立风险警示板,警示风险,释放风险,防范投资者特别是个人投资者参与非理性炒作;设立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减少上市公司退市后转至其他交易市场的操作不便和运作成本;建立重新上市制度,为退市公司回到本所集中交易市场预留空间。

在停复牌制度方面,新《上市规则》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取消了实践中意义不大的3项例行停牌,分别是:股东大会召开日的全天停牌、异常波动公告披露日的一小时停牌和投资者沟通日全天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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