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7月份,多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新法规、新标准开始实施,从自动扶梯新规范,到生活饮用水新国标,再到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这一项项新法规、新标准,及时回应了广大群众的呼声,既反映了长期以来我们党和政府对民生的高度重视,也必将成为释放相关民生领域内需潜力的重要推动力量。
发展为要,民生为本。让全体人民生活得更好、更幸福,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我们发展的根本目的所在。近10多年来,我国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对民生的投入力度空前加大。据统计,中央财政2012年教育支出比2005年增加了近10倍;医疗卫生支出连年实现跳跃式增长;2007年至2011年的仅仅5年间,保障房建设资金就实现了20多倍的增长。但我们也应看到,在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领域,仍存在不少有待解决的难题。尤其是今年,我国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较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重,给进一步改善民生带来了新的挑战。越是环境复杂、形势严峻,我们越要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不动摇。
民生连着内需、连着发展、连着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既拉动消费,又增加投资,是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目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5000美元,人民群众对加强保障和改善生活的需求正日益增长,民生领域巨大的内需潜力将持续释放。而且加大民生投入本身就是结构调整,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应有之义。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把发展经济、扩大内需的重点更多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利于加大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同时优化产业结构。这在当前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无疑具有更为突出的现实意义。
保障和改善民生,不能停留于一般号召,而必须付诸真真切切的行动、踏踏实实的努力。当前,迫切需要我们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来谋划增长、优化结构、统筹发展,把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更好地结合起来;迫切需要我们在合理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收入的同时,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着力完善制度、提高水平、增强保障能力;迫切需要我们把业已出台的好政策、好法规、好举措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下去,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同时,为充分挖掘内需潜力提供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