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2003年,新农合在全国部分县市开始试点。从今年起,各地财政对于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 (本报记者 李 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