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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6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CFA后续商谈:轻舟正过万重山
本报记者 廉 丹

2010年6月28日至30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正式签署,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进入制度化合作新阶段。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由开创期进入巩固深化的新阶段,两岸经济合作不断深化。ECFA正式签署迎来两周年,其红利已在台湾岛内逐步显现。

经济注活水

百姓广受益

大量事实表明,ECFA不但改善了台湾投资环境,襄助台湾提升经济竞争力,而且让台湾工商界特别是中小企业、基层民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税收减免是ECFA的重大红利之一。据大陆海关统计,2011年1月至2012年4月,共计45234票货物享受协定税率,自台进口适用ECFA早收计划优惠关税产品金额约66.14亿美元,关税优惠约2.73亿美元;今年1至4月,自台进口适用ECFA早收计划优惠关税产品金额约24.94亿美元,同比增长110%,关税优惠9.45亿元人民币(约1.5亿美元),同比增长349%。

越来越多的台湾厂商开始积极运用ECFA早收计划。服务贸易是ECFA早收计划的一个重要方面,自ECFA早期收获实施至2012年3月底,据大陆方面统计,在非金融领域,6家台湾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获得有效期1年的“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31家台湾企业获准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合同台资金额6.04亿美元;另核准引进8部台湾影片,其中5部已在大陆影院公映。在金融领域,则已有19家台湾金融机构从ECFA中尝到了甜头。

促产业合作

两岸齐努力

如何实现产业对接,是两岸民众关注的焦点之一。自ECFA实施以来,大陆与台湾展开了多项经济交流合作。

产业合作是ECFA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根据ECFA相关规定,2011年2月,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例会宣布下设产业合作工作小组。2011年4月和8月,两岸产业合作工作小组分别在北京和台北举行两次会议,就两岸产业合作的愿景、目标、范围、职责、工作方式、产业领域等交换意见,达成多项共识。在上述共识基础上,2011年10月20日,第七次两会领导人会谈期间公布《海协会与海基会关于加强两岸产业合作的共同意见》,两岸产业合作进入制度化、机制化的新阶段。为落实共同意见,去年10月底,两岸在昆山成功举办第一届两岸产业合作论坛。

据国台办统计,目前,两岸在经合会产业合作工作小组机制下,已明确成立无线城市、LED照明、冷链物流、TFT-LCD、电动汽车等5个产业分组,以深入推动两岸新型产业合作。现阶段正在积极推动既有各产业分组相关工作,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后续商谈

成关注焦点

如果说2011年是ECFA“起步年”,那么2012年堪称ECFA“提速年”。早收计划只是ECFA全面实施的第一步,两岸还将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保障等后续议题进行协商,各界人士对ECFA后续商谈充满期待。

据国台办最新消息,ECFA后续商谈正顺利推进。

截至目前,两岸已就货物贸易协议进行了数轮业务沟通,彼此深入交换了意见。未来,双方还将继续就货物贸易协议所涉及的关税减让或消除模式、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非关税措施、贸易救济措施等内容进行磋商。

服务贸易协议方面,双方已进行了多轮业务沟通,在协议文本草案方面已取得相当进展,在服务部门市场开放方面,因涉及领域众多、惠及面广,双方陆续安排了多个业务主管部门就彼此关切的问题进行对口商谈,全面深入地交换意见。双方同意在商签一个整体性的服务贸易协议基础上,以分阶段的形式对各自服务部门进行循序渐进的市场开放。

关于ECFA争端解决协议,双方已进行几次业务磋商,依据已经达成共识的争端解决机制设计理念,对争端解决的基本原则、程序框架以及争端解决协议的主要内容作了进一步沟通。目前,双方已就协议的适用范围、磋商程序、调节程序、执行程序等内容达成初步共识。双方应共同努力,本着求同化异、积极稳妥的原则,继续推动ECFA争端解决协议商谈进程。

ECFA是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协议,其目标在于消除两岸贸易、投资壁垒,整合两岸经济资源,提升两岸民众福祉。搭乘ECFA“快车”,两岸优势互补、整合资源,将收获惠及两岸民众的双赢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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