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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6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检察机关:千份检察建议让警钟长鸣
本报记者 许跃芝

“当我听说县检察院要帮我把被腐败分子侵吞的钱追回来,我觉得不可能。后来村党支部书记通知我去领钱,我还是半信半疑。直到真的把钱领到手,我好像做梦一样,不知道怎么感谢他们好。”时隔一年半,南宁市马山县加方乡龙岗村王兴汉老人向记者说起这事,还异常激动。

2010年5月中旬,马山县检察院收到南宁市有关领导批转的一封信件。信中反映该县加方乡个别村干部利用危房改造之机对农户进行索贿。该院根据举报线索,立案查办村干部索贿案件3件3人,为国家和村民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

在2010年12月29日马山县检察院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涉案款退还仪式上,当县检察院反贪局长韦谦虚亲手把21户总额为35700元的涉案款悉数退还到受害农户手中,现场响起阵阵热烈的掌声。“这是检察院送给我们受害群众的一份新年大礼啊!”

马山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栋感慨:“这些案件的案值虽小,但危害极大,影响极坏。”加方乡党委书记潘桂军感慨:“检察院对这些案值虽小但危害极大的案件不辞劳苦,跋山涉水奔波,及时为群众办了一件大好事,在这个寒冷的冬天给受害群众送来了春天一样的温暖。”

2011年,马山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为2407户,补助资金为3662万元,目前再没有收到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举报线索,没有再发现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群众也都一分不少地领到了补助资金。

马山县委书记李兵告诉记者,截至2012年1月,全县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7733户,完成资金投入1.176亿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确保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健康、良好运行。

记者了解到,在开展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中,广西各级检察机关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惠农补贴、专项款物管理等方面,集中查办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影响恶劣、影响农村稳定的重大案件。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梁毅介绍,2008年1月至2012年3月,全自治区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739件2539人,占立案总人数的46%,涉案总金额达2亿余元。

拿回本属自己的钱,农户们异口同声夸奖检察机关为群众做了件天大的好事。一份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书,催生的却是千村万户民心稳定的和谐局面,促进的是百姓对检察机关的拥戴信任。

2010年10月20日,马山县检察院向马山县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针对该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存在的损害农民利益的八个问题,提出了六方面的检察建议。建议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仅两天后,县政府回函县检察院,不但通过了《检察建议书》所提出的全部建议,还专门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转发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各乡镇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查看并将剩余物资分发农户……

据统计,2008年以来,广西各级检察机关共提出相关涉农惠民领域预防检察建议1578件,已被采纳1521件;开展警示宣传教育3925次,举办2次大型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展览,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观,以加强教育,警钟长鸣,对减少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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