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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6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健全民生工作机制
广东为民办事先征询民意
记者庞彩霞

本报讯 记者庞彩霞报道:近日,广东出台《开展为民办事征询民意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为民办事征询民意工作试点方案》,跨出民生决策方式由政府单向拍板向征询民意转变的重要一步,进一步健全民生工作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近年来,广东一直加快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着力办好民生实事,提升居民幸福感。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广东全省财政民生投入达到10303亿元,占全省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提高到58%。“十二五”时期广东民生投入预计超过2万亿元。随着民生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近年广东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注重民众对决策尤其是民生决策事项的意见,也曾通过听证、网络问政等方式征求民众意见。

日前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广东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在提出和决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时,要根据实际需要先征询民意后作决策。征询民意的实施范围基本涵盖了目前广东各级政府与民生工作相关的所有重要工作。一同出台的《方案》明确选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农村危房改造和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四项民生决策事项作为首批试点,开展为民办事征询民意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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