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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6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电监会
规范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
黄晓芳

本报北京6月20日讯 记者黄晓芳报道:为规范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国家电监会20日发布《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对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的适用范围、事故调查组的组织、事故调查措施、事故调查报告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等做出了规定。

按照《规定》,电力监管机构应当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电力监管机构有权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被责令整改的单位应当按照电力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电力监管机构。除电力安全事故外,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发电设备或者输变电设备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未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以及电力正常供应的,也由电力监管机构依照《规定》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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