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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6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维持自然平衡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 王 侠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即每出生100名女婴对应的男婴数,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高于103至107的正常值范围,2008年达到最高值120.56。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既是人口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出生人口性别比如果长期偏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这不仅影响到个人的发展、家庭的幸福,更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应努力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维持自然平衡。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两非”行为,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直接原因。我国的出生人口性别经过多年的综合治理,持续偏高势头得到初步遏制。2009年以来,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连续3年实现下降,到2011年已经降至117.78。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作为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六大任务之一,强调“在未来一个时期使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明显下降”;《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得到有效改善,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15以下”的刚性目标;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进行了部署。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了《“十二五”时期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建立了省级目标责任制,加大了考核力度。

近年来,各地探索建立了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全程服务、严惩“两非”、考核评估“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广了村规民约修订、出生实名登记等行之有效的办法。2011年以来,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卫生部、全国妇联等六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共查处“两非”案件1.5万余件,处理各类有关责任人员近1.3万人,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形成了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应该看到,当前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经济、社会、文化根源仍然存在,综合治理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从整体上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要实现“十二五”期末下降到115以下的目标,意味着今后4年,每年全国要平均下降约0.7个点,而且越往后攻坚的难度越大。从各省情况看,工作发展很不平衡,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于115的省份有15个,这其中多数还是人口大省,对全国综合治理成效影响很大。从制度上看,综合治理工作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部门协调、政策衔接的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

人口计生委联合有关部门将今年确定为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将采取进一步措施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我们要深化宣传倡导,逐步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和性别偏好,倡导社会性别平等的先进理念;要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协作工作机制,主动加强相关政策出台前的协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推动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加强对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利益的保护和照顾;要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与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搞好地区协作,特别是在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的连片地区,积极推进实现跨县、跨市、跨省的工作联动,建立区域协查、信息共享、出生性别比监测预警等协作机制。

“重点治理年”期间,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六部门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发挥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堵塞监管漏洞;推进专项立法;全力查案办案。

实践证明,深入开展孕产期全程服务,加大孕情监测力度,是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有效途径。各地要全面提升全程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同时,要切实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估制度和工作细则,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数据质量。国家人口计生委将严格落实考核评估办法,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规定对有关人员实行问责。

总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不仅是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我们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尽早实现自然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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