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予阳 亢舒报道: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门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根据纠风工作实际需要,决定将清理整顿工作结束时间由2012年6月底调整至9月底。有关工作安排也做了相应调整,新一轮联合检查6月20日开始,7月底结束。
《通知》要求,各地要研究制订新一轮联合检查方案,商务、工商、物价等牵头部门要根据职责,对规范促销服务费、禁止违规收费和落实明码标价等三项主要内容,分门别类制定检查细则。检查要覆盖行政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总部及门店,通过查看合同及附件、调阅财务数据、约谈、座谈、深挖举报投诉线索等方式开展检查。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