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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6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卫生部 10个城镇开展建设健康城镇试点
吴佳佳

本报北京6月7日讯 记者吴佳佳从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获悉:我国已批准10个城镇开展建设健康城镇试点。据初步统计,目前有6个省份已制订健康城镇活动规划或方案,25个地级市已按规划开展该项活动。

1984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健康城市概念,强调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各个方面都要以人的健康为中心,通过不断改善自然和社会环境,使人们能够充分享受生命和不断发挥潜能,实现人群健康、环境健康和社会健康的和谐统一。

据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副主任、卫生部部长陈竺介绍,自1994年我国与世卫组织开展健康城市项目合作以来,建设健康城市的理念和做法得到各地积极响应。2007年,全国爱卫会在上海、杭州、大连、苏州、张家港、克拉玛依,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以及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和金山区张堰镇等地,开展了建设健康城镇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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