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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6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化市场准入改革 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上海浦东16条政策措施推进创新驱动
沈则瑾

本报上海6月7日电 记者沈则瑾报道:上海市工商局和浦东新区政府今天宣布出台进一步推进浦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16条政策措施,深化市场准入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有关人士表示,此次出台的部分政策措施改革创新力度较大,有望在浦东率先取得突破,随后在上海全市进行推广。

据上海市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振国介绍,16条政策措施将在浦东先行先试,以推动浦东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这些政策既有创新也有难度,比如探索股权投资公司制企业变更为合伙制企业、探索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各自独立注册登记、探索建立分布式注册登记模式、试点开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信托登记等,这些探索创新将在推动浦东转型发展上产生积极效应。

16条政策措施旨在推进浦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重点支持浦东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区,支持浦东“4+3”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比如支持新型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专业保理等行业发展及支持非银行系统融资租赁企业发展等政策,有助于推动浦东建设国际金融市场体系;试点登记航运经纪企业、探索允许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单机单船融资租赁项目子公司(SPV)实行住所集中登记且可与母公司住所相同等,有助于培育发展浦东的国际航运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公司股权激励工商注册登记办法,有助于推动建立有利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

16条政策措施将深化市场准入改革和加强市场监管结合起来,为浦东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比如,明确提出扩大并联审批事项范围,浦东新区将对属于区级审批部门权限范围的25项前置审批事项进行梳理改革,其中绝大部分将纳入并联审批、告知承诺或者直接改为后置审批,推动市场准入从重前置审批向重事后监管转变。

据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学军介绍,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热点问题和共性需求,如由个体工商户转变为小微企业组织形式、设立内外资经营性养老机构等,将根据16条政策措施要求,率先在浦东进行试点。

据悉,上海市工商局将指导浦东新区工商分局加强与浦东新区相关部门的协作,分期分批制定贯彻落实16条政策措施的操作细则,促进相关政策措施在浦东落实到位。同时,他们还将积极开展各项政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研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政策,在支持浦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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