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倪伟龄报道:黑龙江省按照尊重农民主体作用、体现市场主导作用、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的原则,积极扶持2万多个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业合作经济已成为黑龙江推进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
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商品粮基地,去年粮食总产和商品量均居全国首位。在该省实施的“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高工程”中,2.1万个农机、水利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社保证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仅今年春耕生产,该省投资千万元以上扶持的558个农机合作社就完成机耕作业1.2亿亩。
据了解,近年来,黑龙江省通过能人带动、基层组织创建、龙头企业领办、农业科技引导等形式,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发展、快发展。同时,在坚持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黑龙江省采取完善服务体系、搭建合作平台、加大扶持力度、实施典型引带等措施,引导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支持种植大户经营、专业合作组织经营、农户联合经营、场县共建经营、龙头企业经营等五种形式进行土地规模经营。
在发展农业合作社的过程中,黑龙江省按照明晰产权、规范运行、合理分配的原则,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在发挥市场基础作用、保障农民土地收益的同时,积极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推动黑龙江现代化大农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