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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6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1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稳定
74城市PM2.5数据年底前发布
鲍晓倩

本报北京6月5日讯 记者鲍晓倩报道:“我们已经明确第一阶段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的496个监测点位,要在2012年10月底前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且开展试运行,12月底前开始对外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在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透露。

吴晓青说,环保部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地区)先行开展监测,并发布信息。从今年下半年开始,74个城市所有国控监测点都将陆续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监测信息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PM10、PM2.5、一氧化碳共六项污染物指标的实时浓度值,配以空气质量AQI指数。

今年2月,国务院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环保部已下发通知,明确规定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2016年1月1日在全国实施新标准的分期实施要求。

吴晓青介绍说,新空气质量标准颁布之后,环保部科学设置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调整和优化了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共设置国控空气监测点1436个,比“十一五”期间增加775个,近期国家将下达中央支持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资金。为确保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实施新标准地区按期完成任务,环保部专门下发了《关于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据悉,目前第一阶段实施的74个城市中,北京、上海等33个城市已经开展了PM2.5新增指标研究性监测,并发布了监测信息,其他城市也正在积极做好准备。

吴晓青表示,2011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稳定,但细颗粒物污染逐步凸显。根据今天正式发布的《2011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11年,3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为89.0%,超标城市比例为11.0%。但从2011年部分试点监测城市的监测结果来看,按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评价,多数城市PM2.5超标,年均值为58微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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