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4日讯 记者王璐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近年来,税务部门改变了过去偏重反避税事后调查的做法,坚持防查并举,通过各种管理手段事先防范避税行为,建立起管理、服务、调查三位一体,统一规范的反避税防控体系。2011年反避税工作通过管理、服务和调查等方式对税收增收贡献239亿元。
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在反避税案件立案和结案两个环节,逐级层报税务总局审核,这种层层把关的措施发挥了较好的作用。税务总局加大了行业联查和集团联查力度,通过对零售业、房地产业和航运业的行业分析及全国联查,提升服务业反避税调查能力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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