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3日讯 记者冯其予报道: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发出通知,将于6月上旬至7月中旬在山西、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8省(市)开展煤矿防治水害重点督查。督查持续时间7天至10天。
据悉,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地对煤矿防治水害事故专题视频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对煤矿防治水害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煤矿防治水害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督促检查发生煤矿重大水害事故地区吸取事故教训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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