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雷汉发、通讯员王宝松报道:今年4月以来,河北廊坊市建管部门对近期竣工的近万套保障性住房进行拉网式质量复查,得出的结论是建筑质量合格率为100%,优良率为85%以上。廊坊保障房建设建筑质量得到了充分保障的事例仅仅是河北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一个缩影,自2011年全国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河北共完成各类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2.7万套,无论是设计质量和建筑质量均达到了合格标准。
为确保完成任务,河北省委、省政府高于国家下达任务安排建设计划,自去年以来共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71.4万套。河北省委书记张庆黎强调,要严抓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把保障性安居工程打造成优质工程、放心工程、满意工程。
为全面落实这一要求,河北省首先狠抓健全责任管理机制。对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安全提出了主体结构工程达到优良,竣工工程达到市级以上优质工程标准,施工现场达到市级文明工地以上标准。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单位应对工程全生命周期内的质量负总责,使质量管理全面进入制度化轨道。
工程验收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最后关口。为了做到万无一失,河北省建管部门要求全省必须严格实行分户验收、专家评验、社会监督三项制度。分户验收就是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户验收并建立台账。专家评验就是要求建设单位在房屋验收中必须请相关质量专家参与竣工验收,并出具专家评价验收意见。社会监督就是在保障房工地设立工程质量开放日,邀请保障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到保障房工地现场参观,监督工程质量,真正让老百姓放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