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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5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实施“千村万户文艺惠民工程”,在繁荣农村文化生活的同时也为农民带来了更多财富——
播文化“种子” 结富民“果实”
本报记者 周骁骏 通讯员 钟小启

“我把围屋唱一唱,四季如春好风光。农村如今好面貌,水泥铺到围屋旁。”一阵悠扬的歌声从广西贺州市莲塘镇仁冲村的客家围屋飘出。

仁冲村是广西“千村万户文艺惠民工程”的试点文艺村。据了解,“千村万户文艺惠民工程”是广西各级文联为主导的文艺工程,以广大农村为阵地,以农民群体为服务主体,通过创建文艺村、命名文艺户,广泛组织开展公益演出、艺术培训和专业指导,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满足农民群众文化艺术需求、繁荣农村文化。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联主席潘琦介绍,到2020年,广西将实现建设一千个文艺村屯、一万个文艺专门户的目标,极大地繁荣农村精神文化生活。

贺州市富川县城北镇凤溪村文艺带头人陈永楣,1993年组织村里的百姓建立了一个民族剧团,在自家门口搭起舞台,为乡亲们和来访的客人表演瑶族蝴蝶歌、芦笙长鼓舞等民族文艺节目,叫响了凤溪村“民间艺术村”的称号。

“自从将贺州作为工程的试点市以来,市文联帮助我们提高了演技,我们表演起来更来劲了。”陈永楣高兴地告诉记者。

广西“千村万户文艺惠民工程”旨在让每个乡镇都有文艺村,村村都有一定数量的文艺户。为确保千村万户文艺惠民工程的实施,广西文联采用机制驱动和载体互动的办法,从2011年6月起在贺州市开始试点,通过创建、培育、命名文艺村、文艺户的方式,使创建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公益演出、艺术培训、专业指导等文艺惠民服务,明确规定各文艺团体及文艺家协会每年下乡驻点开展文艺惠民活动的任务和要求,让文艺的种子留在田间地头,开花结果,让百姓享受实实在在的文化生活。

广西文联根据贺州的特点,注重与贺州市创建文化先进市目标相结合、与农村精神文明村建设相结合、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程相结合、与发展文化旅游和文化产业相结合,不断拓展文艺村、文艺户创建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茶园村的瑶绣能手李冬梅,从小钻研瑶族刺绣工艺,在县城办起了瑶绣作坊,将传统的瑶绣工艺品与现代工艺相结合,把产品卖到了广州、上海等地,甚至作为礼品赠送给外宾。瑶族刺绣是瑶家一种古老的民间手工艺术,自从瑶族服饰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后,李冬梅也被县里定为瑶族刺绣传统工艺的传承人。

广西文联还把文艺村建设作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提出“政府主导、社会主办、农民主体”的思路,培育了一批文艺村、文艺户,通过积极开展民俗文化、节庆文化、村落文化等活动,让文化艺术逐渐浸透到农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并展示出新的生机。

用文化致富乡村。曾经偏僻贫穷的富川县茅厂屋村,通过“千村万户文艺惠民工程”,这里的青山秀水、人文乡贤、美食佳肴、民俗文艺不再是“养在深闺无人识”,农家乐乡村旅游为茅厂屋村民创造出了更多的财富。去年,全村农民人均收入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6000元。富川县委书记廖立勇说,“在农村搞文化,只要精心组织,一样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真正达到惠民的目的。”

惠民是“千村万户文艺惠民工程”的宗旨,贺州市宣传部部长潘鸣说,民间文艺村不能让农民“饿着肚子唱山歌、穿着补丁跳长鼓”,只有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实实在在感受到“搞艺术”的好处,文艺村才能生存,民间艺术才能传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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