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2日讯 记者杜铭从今天召开的2012年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一五”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体系初步建立,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生态省(区、市)建设,1000多个县(市)开展了生态县(市)建设。到2011年底,我国已建立2640处自然保护区(不含港澳台地区),总面积为149万平方公里,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4.93%。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表示,“十二五”时期,将初步建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的政策和标准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自然保护区建设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要不断深化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完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监督检查,提高保护区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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