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生态经济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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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2年5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村不应是环保“短板”
杜 铭

“十一五”期间,我国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到去年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135座,污水处理率达到82.6%。“十二五”时期,农村环境污染将成为治理重点,其中一项就是加快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

农村污水治理,和“三农”密不可分,关乎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的繁荣稳定,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广大农村日趋严重的污染形势,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农村污水治理的主要任务是为农村居民提供必要的排水服务,同时对污水进行处理以满足环境的要求。近年来,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居住环境的硬件设施也有了较大改善。但是,农村的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还没有跟上,农村仍然是我国环境保护中的一块“短板”。

解决农村污水治理问题,一是必须高度重视,尽快完善有关农村环境的法律法规制度,明确资金筹措的来源、承担治理责任的主体,从根本上解决束缚农村环境治理的体制、机制问题,让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能纳入城镇体系的尽量纳入,在规划建设农村居住点的同时,将污水、垃圾处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三是注重结合农村的特点,因地制宜,采用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广分散式、低成本、易维护的农村污水治理技术,将污水处理与资源回收利用结合起来,变废为宝,探索一种可持续的循环经济模式,最终使环保“短板”变成新农村建设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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