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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2年5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获政策扶持
涉及财政、产业布局和投资、土地利用等9方面
刘志奇

本报北京5月21日讯 记者刘志奇从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与朝鲜、俄罗斯接壤,与日本、韩国隔海相望的中国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示范区成立后将享受到9个方面的扶持政策。

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示范区占地约90平方公里,包括国际产业合作区、边境贸易合作区、中朝和中俄珲春经济合作区四大板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将从财政、产业布局和投资、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海关监管和口岸建设、科技创新及人才培养、通关便利化、专项资金支持等9个方面享受到扶持政策。

以金融业为例,《意见》中对扶持金融业发展进行了明确规定: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按照有关政策法规、针对区域经济金融特点推动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引进国内外各类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拓展国际金融业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支持设立中国——东北亚投资合作基金和东北亚产业合作基金。

在示范内容上,《意见》提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力求在合作模式、管理模式、经营模式和政策设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把推动中朝、中俄跨境合作作为我国参与多边合作的重要目标,积极吸引东北亚地区有关国家企业共同参与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

(相关报道见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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