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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5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下月施行
记者刘松柏

本报北京5月20日讯 记者刘松柏报道:在国家海洋局和国务院法制办今天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海洋局新闻发言人石青峰表示,《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关于海洋观测预报活动管理的法律规范,对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共六章四十条,就海洋观测网的统一规划与建设、海洋观测站(点)和观测环境的保护、海洋观测资料汇交和共享、海洋预报警报信息发布等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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