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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5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
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
记者亢舒

本报北京5月19日讯 记者亢舒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等7部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要求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意见要求各地规范劳动人事管理、提高环卫职工待遇、改善工作条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切实落实国家有关工资倾斜政策,对环卫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环卫职工依法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意见》指出,各地政府要加大对环卫行业用工和工资福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将环卫职工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纳入环卫单位市场准入和评价条件,规范环卫单位用工行为,要严肃查处殴打侮辱环卫职工事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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