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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5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循循善“诱”

广东东莞市光明中学最近发生了这样一件事:老师“被要求”发给学生的不是学习资料,而是楼盘宣传单和购房优惠券;学校调整正常教学安排,组织教师到售楼部“集体活动”,竟是为了学习“销售用语”。据悉,东莞市光明中学隶属于广东光正教育集团,而后者又归于房地产企业东莞富盈集团旗下。

面对房地产调控,开发商不练内功,却把力气花在旁门左道上,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学校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即便开发商是学校的出资人,也应明确自己的权责,不得干预学校正常教育教学,要求老师卖楼是明显的“越权干涉”。

近期类似东莞这样动员职工和教师卖楼等现象出现,说明当前一些开发商压力很大,楼市调控正见成效。政府不能因此动摇调控,相反应依法严管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力促房价实现“合理回归”的预期目标。 (宗 文)

新华社记者 高 微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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