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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5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死者言 为生者权
——记湖南省沅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女法医张娟
刘 麟

本报记者 刘 麟 通讯员 李青松

在湖南,有一位深受百姓喜爱的女法医:16年来,她到达各种案件现场1600余次,出具法医鉴定书2000余份,直接、间接帮助侦破刑事案件300余起;她先后多次获得上级公安机关嘉奖、2007年被评为湖南省刑事技术先进个人、2008年被评为湖南怀化市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2010年4月被授予第六届“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称号,2011年6月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她,就是“巾帼神探”——湖南省沅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长张娟。

法医在常人眼里,几乎是血腥、恐怖的代名词,可张娟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16个年头。“我们法医有一句名言,为死者言,为生者权。在我看来,那一具具遗体,就是一堆堆需要解决的问题。”张娟这样对记者说。从警16年,张娟在学习中进步,在进步中成熟,从初出茅庐的学徒逐渐成长为行家里手。

2006年,沅陵县清浪乡和尚坪村精神病患者符某被杀后掩埋在河边沙中,村民发现后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当时张娟因全身过敏正在医院输液,接到指令后,她马上拔掉针头,同队员们跋涉4小时赶赴现场。她根据尸体检验,认为凶手作案手段极其残忍,而作案后只将尸体掩埋在容易被人发现的本村小河边,仅作了简单的掩埋,异乎常人,嫌疑人精神可能有问题。侦查员根据她的推断很快将此案侦破,证实了凶犯系死者患有精神病的哥哥。

在张娟的工作经历中,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她用纯熟的业务技能与其他刑事技术人员一起,为公安机关侦破一系列恶性案件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法医工作并非仅为侦破案件服务,更多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张娟每年接纳的交通、工伤等事故鉴定数百起,还有非正常死亡的鉴定,她从来没有推诿过,总是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为受害人主持公道。

“娟妹子人好,就像我自己的女儿一样贴心。”不善言辞的田奶奶夸奖张娟时,总有说不完的话。今年61岁的田奶奶租住在沅陵县城胜利门社区一间不到10平方米的房子里,5年前儿子意外过世,媳妇改嫁,留下一个6岁的孙子涛涛。她和老伴都没有工作,仅靠微薄的低保艰难生活,而孙子眼看着到了上学的年龄了。5年前的一天,张娟办案来到胜利门社区,无意间了解到田奶奶家的艰难境况。从那年9月起,张娟便开始资助涛涛的学费和生活费。平时工作很忙,但只要有时间,张娟就会抽空来看望田奶奶,有时间还帮忙做饭。“有时候,饭都端到桌上了,电话来了,她马上就走了。”田奶奶的眼里闪过一些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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