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出台,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家“十二五”先进能源技术领域战略》等国家相关可再生能源战略部署,促进风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为我国未来风电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根据科技部的统一部署,2010年7月科技部高新司组织能源领域有关专家成立了规划起草组。在完成《规划(初稿)》后,为了更好地体现当前风电行业的发展需求,科学规划风电行业未来发展方向,《规划(初稿)》面向主要风电设备企业、风电开发商和研究院所等相关单位部门进行了三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并结合国家相关规划完成了《规划(论证稿)》。经计划司组织的综合咨询论证并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现《规划》。
《规划》从现状和形势需求出发,明确了风力发电科技未来5年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了从风电领域基础研究到产业化的重要发展方向,涉及风资源、风电机组零部件、风电机组整机、风电场设计、建设及运营、风电并网、风电应用等风电产业链的各个层面。从多方面多层次进行了重点任务设计,并阐述了《规划》的保障措施。
虽然通过国家多年的持续支持,我国在风电领域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因我国风电起步较晚,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基于我国风电产业现状及国内外趋势,可以看到我国风电产业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先进风电装备自主设计和创新能力有待加强;风电场设计、施工、并网及运行等关键技术需要提升;风电标准、检测和认证等公共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风电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亟待加强等。针对以上问题,规划重点设置了整机及零部件等前沿技术、大气边界层风特性关键技术、风电机组设计软件系统开发、大型风电场设计、并网及运营关键技术、海上风电场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等研究内容。
为有力推进《规划》顺利实施,必须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科技部、地方政府、科研机构及相关企业形成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与制度保障,才能完成《规划》所要完成的目标。科技部会在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际合作等计划中全面部署,开展规划中重点任务研究开发工作。地方政府、科研机构及相关企业除配合科技部计划项目的执行外,应结合地方、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有计划、有目的开展《规划》重点任务中的相关内容的研究开发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切不可盲目片面地追求大功率机组的研发,如10MW风电机组属于前沿性的研发项目,开发难度很大,科技部在863计划里已启动安排,地方、科研机构和企业应配合科技项目开展工作,不宜再安排此类项目的研发。
总之,“十二五”时期,应根据《规划》的整体布局,全面掌握大型风电设计、制造、安装和运营等各领域的核心技术,建立风电公共服务体系,开发储备一批风电新技术,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队伍,系统部署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面提升我国风电制造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风电产业的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使我国风电产业和风电科技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同时,应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完善和发展我国风力发电科技的实力,推动我国风电产业走自主创新之路,强化产学研用相结合,提升我国风电科技的核心竞争力,逐步实现我国风电产业从量到质的转变,实现我国从风电大国到风电强国的跨越。